索 引 號 | 16/2020-01452 | 分 類 | 政策解讀 |
發布機構 | 姜堰 | 發文日期 | 2020-11-02 |
文 號 | 時 效 |
為建立健全應食品安全事故運行機制,強化應急準備,有效預防、積極應對食品安全事故,區政府辦制定并印發了《泰州市姜堰區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》(泰姜政辦[2020]56號)?,F解讀如下:
一、起草背景
2019年,中共中央、國務院出臺了《關于深化改革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見》,《意見》要求強化突發事件應急處置,修訂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,完善事故調查、處置、報告、信息發布工作程序。今年,省、市先后對《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》進行了修訂,為更高效組織應急處置工作,最大限度地減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,我區結合實際,修訂了《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》。
二、起草過程
《泰州市姜堰區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》制定主要經歷了兩個階段:
(一)文件起草。根據《江蘇省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》《泰州市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》結合我區工作實際,出臺了《泰州市姜堰區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》,形成初稿。
(二)確定方案。初稿交由區政府辦修改、討論通過后印發。
三、主要內容
《泰州市姜堰區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》從總則、組織體系、預防預警、信息報告與通報、應急處置、后期工作、應急保障和附則等八個方面,明確了區食安委、區食安辦、區食安委成員單位及各鎮(街道)等部門的食品安全應急處置責任,嚴格遵循食品安全“四個最嚴”要求,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,保障公眾健康與生命安全,維護正常的社會經濟秩序和社會穩定。